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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经验值得总结 构建长效保障体系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 作者:范荣义 编辑:刘郁蕾 2017-12-06 09:38:3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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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国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各地报送“五个一批”典型案例情况,并就公众关注的一些问题,回答了相关媒体的提问。

  巩固提升大检查成果

  在回答人民日报记者提出的为何首次通过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表示,这样做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

  巩固提升大检查成果。自开展大检查以来,围绕着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环境,全国共开展了4轮检查,8月是各部门各地区的深度检查,9月主要是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的综合督查,10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又组织了“回头看”。此次大检查时间跨度长,层次多,成效明显。一方面,在大检查中发现的各地各行业各部门的许多好经验和好做法,应该进行总结、提炼、固化,为以后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这次大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大部分隐患已经整改,但还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彻底整改,其中重大隐患还有近4000项没有得到整改。对这些隐患,要进一步跟踪、督促相关企业认真严格整改,同时也希望媒体加强监督,巩固大检查取得的成果。

  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推动安全生产科学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要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框架下,做到依法治安,通过总结持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大力推进企业安全诚信制度建设。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守信誉,一旦违法必遭处罚,要在安全生产领域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企业认识到一旦违法必将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12月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了2017年第三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158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此次公布的数量是前两批的总和,力度大大提升,就是要向社会向企业发出一个信号,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是持续的,是越来越强化的,从而让企业守法、尊法,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大检查呈现新特点

  针对中央电视台记者提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哪些新特点、新变化的问题,孙华山介绍,今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

  实行了执法式大检查。他解释说,执法式大检查就是碰到问题不能绕着走,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严格处罚。今年大检查执法数量大大提升,尤其是事前处罚数量大大增加。

  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孙华山说,以前查什么、怎么查、查出问题怎么办,各地各行业各部门可能把握的尺度不一样。这次大检查过程中,各个领域都事先制定了规范化的内容,实行表格化检查,查什么、怎么查、查出问题怎么处理,都有明确的规定,实现了执法规范化。

  引入了考核机制。首次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考核,把各地对大检查的推动情况、对隐患的整改情况、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情况都纳入考核,并将对省级政府的考核纳入了年终考核,占10%的比重。这大大推动了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是一个机制创新。

  取得了明显效果。大检查期间,事故总量同比大幅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像10月没有发生重大事故,这在历史上基本是没有的。

  “五个一批”典型案例暴露共性问题

  在回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提出的是否从将要公布的“五个一批”典型案例中发现共性问题的问题时,总局新闻发言人、统计司司长苏洁介绍,总局通过分析这些典型案例,发现了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行业部门以及有关企业还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真正重要的位置,有的重视只是体现在口头上,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与发展地方经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态度还不够坚决,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这样错误的思想仍然比较突出。

  二是安全法制意识依然淡薄。一些企业安全法制意识不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不高,未经“三同时”审批、未经验收合格,无证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进行生产经营建设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甚至抗拒监管执法,假停产假整改。

  三是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水平亟待提高。部分地方政府特别是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导致一些重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存在,得不到治理。有的甚至以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为借口,对一些非法违规企业、项目“视而不见”,个别执法人员甚至和企业一起弄虚作假,应付上级督查检查。

  四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五个一批”典型案例中的企业中有一大批是规模小、规章不健全、生产工艺落后、从业人员培训比例不高的,这佐证了我国高危行业“小散乱差”、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等安全基础薄弱的现状。她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尽快拿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推动全国安全生产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防止大检查过后出现事故反弹

  现在正值年末,岁末年初往往是事故高发期,采取哪些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针对中国日报记者提出的这个问题,孙华山表示,当前已进入冬季,极端天气增多,风干物燥易引发火灾事故,天寒地冻易诱发交通运输事故,还有一些化工企业尤其是化工管道企业,容易出现管道冻裂事故,进而引发泄漏、爆炸。针对这种情况,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尤其是防止安全生产大检查过后出现事故反弹,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孙华山介绍,总局将从五个方面着手,预防事故发生。

  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还没有整改的重大隐患抓住不放,分解到各个地区各个行业,要求落实责任,跟踪督促,严格整改,把已经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危险及时清除掉。

  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各个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到位。总局将加大暗查暗访力度。近期北京、天津发生火灾事故以后,地方党委、政府用很大的力度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通过强力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让企业认真去查,认真去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这个时候责任必须落实到位,不能有所松懈。

  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除了正在开展的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外,消防的专项治理工作也在安排部署,烟花爆竹领域的专项治理也要持续深化。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始终坚持生命至上、科学救援的理念,用提升救援能力和水平来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在应急救援方面,今年有好几起成功的案例。

  构建制度、监管、科技“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长效保障体系。完善制度,包括法律、法规、标准,引导企业严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有关部门将不断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存在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强化监管,用严格的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科学监管、规范监管和严格监管,推动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科技,科技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信息化、智能化领域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领域高危行业、高危岗位进一步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不断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除了“黑名单”还会形成“红名单”

  在回答北京时间的记者提出的除了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外,是否考虑采取一些激励措施的问题时,苏洁透露,从目前来看,“黑名单”制度确实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诚信体系建设正在摸索经验阶段,还在进一步规范之中。她认为,不仅要对失信企业严查、严处,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还要对守信企业进行适当的激励。激励的办法,就是在制度层面加强建设。

  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抓紧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关于对守信企业联合激励的备忘录,同时加快研究制定联合激励的具体实施办法,今后要形成安全生产诚信“红名单”,鼓励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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