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起,浏阳市在全市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派驻制度,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开展安全监管。目前,该市32个乡镇(街道)已派驻人员1659人、派驻联系企业2177家;18个市直安委会成员单位共派驻人员247人、派驻联系企业415家。
这是当前正在开展的全领域全地域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延伸和创新,也是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以外的一条有力防线,更是要促使企业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地生根。
明确派驻范围
由各乡镇(街道)、园区调派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派驻到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仓储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矿山企业、重点行业领域(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两客一危企业等)。
每名派驻人员派驻联系一到两家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传导到基层、到生产一线、到岗位到人头,确保全市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
细化监管责任
查不少于2次,并根据市安委会(安委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在特殊时段进行专项检查行动。
派驻检查时,不仅仅针对工作现场,更注重企业主体责任和基础工作落实,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检查,企业所有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车间主任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视频监控管理使用,人防、物防、技防,隐患排查治理通报,隐患整改,门卫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每次检查时,派驻人员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座谈反馈交流情况。
强化信息联动
派驻人员重点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在每次检查后的3日内将检查记录表对应反馈至辖区内相应职能部门进行汇总,由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的企业进一步调查,依法依规查处。
加强隐患整治
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结合派驻检查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的要求,督促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
严格督查考核
各乡镇(街道)、园区成立专门的派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辖区派驻人员和联系单位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奖惩考核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本辖区派驻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履职不到位的派驻人员按规定进行监督问责。
市安委办不定期组织对派驻工作进行抽查,检查情况纳入各单位部门的季度考核,并及时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