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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废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作者: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 2017-05-24 1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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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废止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研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委办〔2015〕14号)自即日起废止。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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