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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和3月份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作者: 编辑:徐放 2016-03-14 09: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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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月份全国生产安全简要情况
  
  据调度快报,2月份,全国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各类较大以上事故35起、死亡和下落不明158人。其中:
  
  (一)重大事故2起、死亡和下落不明32人。渔业船舶发生1起,死亡和下落不明10人;其他行业发生1起,死亡22人。
  
  (二)较大事故33起、死亡和下落不明126人。农林牧渔业发生3起、死亡和下落不明13人;商贸制造业发生4起、死亡14人;建筑业发生4起、死亡19人;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20起、死亡和下落不明74人;其他行业发生2起、死亡6人。
  
  二、1-2月全国生产安全简要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6年1-2月,全国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94起、死亡和下落不明416人。其中:
  
  (一)重大事故5起、死亡65人。渔业船舶发生1起、死亡和下落不明12人;煤矿发生1起、死亡11人;烟花爆竹发生1起、死亡10人;水上运输业发生1起、死亡10人;其他行业发生1起、死亡22人。
  
  (二)较大事故89起、死亡351人。煤矿发生1起、死亡3人;道路运输业发生54起、死亡215人;其余各行业发生34起、死亡133人。
  
  三、3月份形势分析及有关建议
  
  统计显示,历年3月份是重特大事故高发、频发的月份,尤其是“两会”临近结束和结束后,全国各地集中复产复工,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重特大事故易发、高发。应重点防范交通运输业、煤矿、建筑业。
  
  (一)近10年3月份重特大事故情况。
  
  2006-2015年10年间的3月份,共发生特别重大事故5起、死亡196人(煤矿4起;其他1起);发生重大事故74起、死亡1134人(道路交通33起;煤矿25起;水上交通5起;建筑施工4起;工商贸其他3起;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经营性火灾、渔业船舶、其他各1起)。
  
  近10年的3月份是重特大事故高发、频发月份。平均事故起数7.9起/年,居全年各月第1位;平均死亡人数133人/年,居全年各月第2位。
  
  (二)重点行业领域及防范措施建议。
  
  1.交通运输业。道路交通重大事故在近10年3月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中占比最高,占41.8%,且呈上升趋势。其中,客运车辆重大事故多发;水上运输业重大事故多发,多数涉事船舶存在严重超载超员情况。
  
  防范措施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及船舶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二要加大对交通运输站点、码头、企业和重点车船、路段、水域的检查巡查力度,及时消除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隐患。三要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发生重特大事故。
  
  2.煤矿。近10年3月份,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瓦斯、透水事故频发。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加大煤矿复产验收力度,防范煤矿复产过程中发生瓦斯、透水等重特大事故。二是全面推行煤矿风险分级监管,针对煤矿风险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监管监察。
  
  3.建筑业。春节过后,随着气候转暖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筑企业活动进入活跃期。工人尚未进入施工状态,各类隐患整改不彻底;天气回暖,土地松软,易发坍塌事故。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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