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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危险驾驶安全宣传,美中有不足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郑渝川 编辑:徐放 2015-12-03 09:44:1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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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接受记者提问时介绍了危险驾驶行为的种类,及相应的刑事、治安法律处罚条款。该局此前还邀请了百位明星、名人参与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
  
  据悉,今年以来,全国共查获“路怒”驾驶行为1733万起,涉及的男司机占97%,女司机3%。而在2014年,全国简易交通事故656.3万起,因“分心驾驶”导致有309.9万起。(12月2日新华网)
  
  依照公安部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汽车保有量为1.69亿辆,汽车驾驶人有2.75亿。并且,汽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总量还在保持连年激增态势。
  
  中国社会已进入汽车时代,尽管驾驶汽车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并经考试验核,但不文明甚至危险的驾驶行为并不少见。很多人在走出驾校,取得驾照的那一刻起,就似乎忘记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也根本听不进规劝。正因为此,开车超速、强行变道、超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开车接打电话,驾驶员及副驾驶座乘客吸烟,随意向车窗外抛洒垃圾等物品,等等,这些现象变得十分常见。
  
  危险及不文明驾驶行为,对车辆驾驶者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还极可能造成对其他人及车辆的安全的侵害,还会破坏道路交通秩序。任何有过驾校培训经历及一段时间驾龄的车辆驾驶者,都必然清楚危险及不文明驾驶行为与上述后果之间的直接联系,但危险及不文明驾驶行为不但没有减少,相反还在不断增加。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避险反应甚至可以认为是隐藏在潜意识层面、会自动启动的反应机制。很多驾驶者明知风险极大,却仍然频频上演不文明甚至高度危险的驾驶行为,看上去有悖于人的本性、潜意识反应机制。有关部门及专家将之解释为部分驾驶者经验、能力不够(驾龄较短者),驾龄较长者过度自信。
  
  这样的解释符合常识,在很多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例中,经向肇事司机本人确认或经事故分析证明,“老司机”过度自信而掉以轻心,确实是造成事故的起因。公安部交管局及许多媒体、社会组织正是以此为前提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灌输正确、文明的驾驶意识,将危险及不文明驾驶行为界定为极不负责且有很高几率带来严重后果的不理智行为。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夕,公安部交管局邀请百位明星、名人参与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也有同样的出发点。
  
  我们不能贸然的因为道路交通事故一直都存在,甚至在部分地区、部分时段还有增长态势,就下结论说上述宣传教育方式毫无作用——在车辆和驾驶人数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如果交通安全宣传毫无作用,在可行驶道路总量既定情况下,事故发生率就会依照所谓的“网络效应”,出现可怕的指数级增长。
  
  但可以肯定的是,既有的宣传教育方式存在局限,不足以劝服少部分驾驶者改变意识和行为方式。这些人会认为,自己与众不同,有更高的能力应对复杂、危险驾驶局面,也有相应的人脉、社会资源解决因不文明、危险驾驶行为惹上的事故麻烦。笔者以为,交管部门应针对这部分驾驶者,改进宣传教育方式,让危险驾驶行为的后果进一步具象化,比如与智能设备生产商、虚拟装备研发企业、游戏运营商合作,推出危险驾驶虚拟体验,强制高频度违章、扣分超过限值的驾驶者接受体验,要求其由低到高,完整进行虚拟状态下的各类危险驾驶体验,更为真切的感知危险驾驶带来的风险。而这一体验过程也将让交管部门掌握这部分驾驶者的避险意识、冒险倾向、冲动倾向,可根据体验测试剥夺极少数量高风险驾驶者的驾驶牌照。
  
  再来看危险及不文明驾驶行为的性别比。有意思的是,公安部交管局此次专门点出了“路怒”驾驶行为(1733万起)的男司机与女司机之比,却没有对等披露分心驾驶(309.9万起)中的性别之比。这番数据披露,很可能是为了近年来因部分典型事故案例,形象上受到“妖魔化”的女司机正名。但实际上,依照一般的常识理解,男性驾驶者更可能因为外部因素和自身性格,产生“路怒”征候,而女性驾驶者涉及分心驾驶的比例会更高。因此,不完整的数据披露,并不能起到为特定群体正名、消弭相关的社会争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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