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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全面提升煤矿安全水平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郭启祥 王应端 王吴国 编辑:徐放 2015-11-27 09:48:0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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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煤炭市场持续下行、煤矿安全投入无法保障的严峻形势下,为确保煤炭产业健康安全发展,娄底市以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为抓手,全面提升煤矿安全水平。目前,该市仅有保留煤矿108对,比较2013年底的251对矿井关闭退出143对,关闭退出达57%,为全面提升该市煤矿安全水平创造了坚实基础。
  
  思想认识高,方案科学可行
  
  该市高度重视,思想统一,全面部署了关闭退出任务。多次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开展摸底调查,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针对煤矿关闭退出所面临的任务、时限、筹资、环境、稳定等压力,把问题想透、把措施谋全,确定了“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做大做强一批,巩固提高一批,立即关闭或限期退出一批”和“一个矿区一个主体”的总体思路,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确保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顺利推进,该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组长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常务副市长亲自带队多次深入县市区、煤矿现场指导,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形成了协同作战的良好氛围。
  
  目标措施明,关闭退出有序
  
  为确保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顺利推进,该市明确提出“三大目标”和“五个严格”的工作措施,即坚决实现“煤矿数量大幅减少、煤矿素质大幅提升、煤矿安全根本好转。”做到“五个严格”:一是严格对象,应关尽关。凡属于国办发〔2013〕99号文件明确应予关闭的煤矿,坚决予以关闭,没有任何特殊。二是严格标准,不打折扣。严格按照关闭煤矿“六条标准”组织逐矿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省奖补资金。三是严格条件,宁缺毋滥。保留矿井达不到必备条件的,不得通过验收,不得变更、核发、返还证照;保留矿井限期内不能达到必备条件,仍属关闭对象,坚决予以关闭,关闭后不再补偿。四是严格程序,先关后整。坚持“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整合资源,严禁一证多井、非法挂靠。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次整合到位,采完界内资源自行闭坑。五是严格考核,从严问责。将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滞后的,实行约谈,直至问责。
  
  安全监管责任严,安全水平提升
  
  该市一手抓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一手抓安全生产。始终坚持“四个不放松”:一是坚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放松。坚守安全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二是坚持抓住安全重点县市攻坚不放松。把打好重点县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同煤矿关闭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坚持落实《七条规定》不放松,对煤矿逐一严格排查。任何一条不达标或存在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坚决下达停产指令,暂扣相关证照,做到该停的坚决停下来。对责令停产的煤矿,严格落实“四人联锁”监管措施,督促其停产到位。四是坚持煤矿“四化”建设不放松。不断提升煤矿机械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提升安全生产调度协调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今年1-10月,该市仅发生煤矿安全事故7起,死亡11人,同比12起16人分别下降40%和30%,且该市煤矿连续7年消灭重特大安全事故,该市实现煤矿整体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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